1. 確認-
1.巴陵山莊自接受電話預約之日起,該 預約保留七日,請於保留期限內將訂金以劃撥方式劃撥訂金。
2.預付訂金計算方式:
(1)住宿及用餐(宿費×50%)+第一餐費=應付訂金。
(2)不住宿只用餐:第一餐費=應付訂金。
(3)場地及用餐(場地費×50%) +第一餐餐費=應付訂金。
(4)霞雲山訓場地:應付場地費×50% =應付訂金。
3.訂金劃撥方式:
(1)訂金請以郵政劃撥16321590復興青年活動中心帳戶,劃撥單空白處
請註明單位、姓名及活動日期。
(2)請勿以現金袋或一般郵件寄送訂金。
2. 取消、變更-
1.因故取消使用中心時,請於住宿前22天以前通知本中心。
2.預訂不足人數時,請於8天前通知本中心,且不得低於預訂人數或房間數八成。
3.用餐人數不足或取消時,請於3天前通知本中心。
4.任何取消預訂之行為,須經本中心同意,並由訂金中扣除違約金後以支票方式退還餘款,唯需酌收100元手續費。
5.若不願取消預定,可申請延期,經本中心同意後得保留期限為三個月,並以一次為限。
3. 結帳、退房-
1.所有費用請於消費前結清,團體單位請於住宿當晚21時前結清,並以現金或刷卡方式辦理,謝絕簽帳或支票。(復興中心設有台灣企銀自動提款機) 。
2.客房進住時間為下午3時,退房時間為翌日上午10時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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